第(1/3)页 杨盼不明所以,但还是很快回答了沈思琪:“沈小姐,最近演唱《老男孩》的那个歌手的确是我们‘星盼录音棚’的老板赵星。” “那杨经理知道《老男孩》这首歌的版权购买花了多少钱吗?” 沈思琪单刀直入,问到了《老男孩》的价格问题。 “这……”杨盼此时才是彻底迟疑了,歌曲的价格是个秘密,至少目前来说是个秘密。 “你不用猜了,单纯的购买价格就是一千万,但并不是,这一千万直接就买断了《老男孩》这首歌的全部价值,我还有分成要求。” 苏辰淡然的开口了。 可沈思琪眼中却也满是不可思议。 “一千万的版权购买金,你还要分成?!你怎么不上天呢?!”沈佳梦闻言同样是不敢置信。 一首歌只是单纯的版权购买就已经花费一千万的重金了。 绝不可能会有人会在销售分成上让步的! 即便是……即便是她同意,她背后的经纪公司也未必会同意。 因为歌手的收入,经纪公司还是要占大头的。 他们跟音乐发行公司分成之后,才轮到歌手跟他们分成。 如果说在花费重金购买了一首歌的版权后,还要在后续销售上跟词曲作家进行分成的话。 那未免也太不划算了一点! 人人心里都有一本账,占便宜的事情谁都喜欢,可轮到吃亏了。 那就不是谁都会喜欢的了。 最起码,苏辰现在所给出的报价,任何一个正常的音乐公司都不可能会接受! 唯有赵星个除了想要出名爆火,完成自己音乐梦想的富二代可以表示自己并不在意销售收益。 但凡任何一个正规的,为了赚钱而成立的音乐公司,都不可能会花费那么巨大的代价去购买一首都没有经历过市场考验的音乐。 为此垫付一笔巨款! 万一说推广之后收益并不好怎么办? 要怎么回本? 更加别说苏辰还更加离谱的要求后续的销售分成! 只要是脑子没泡的音乐公司都不可能会答应这么离谱的要求。 沈思琪的激烈反应其实也在意料之中。 但是沈思琪却并不明白苏辰的音乐价值。 都说傻人有傻福,赵星兴许就是这么一个典型。 他并不去谋求音乐的销售分成利益,只想火一把!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