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他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罪名已经成立,而且因为涉及数额过大,被判了五年有期徒刑,并且勒令归还债主所有资产。 余淼之前的时间可不只是生娃赚钱而已。 毕竟原主的遗愿之一就是拿回属于父母的遗产,就连报复廖云旭都没提起,也要实现这个愿望。 于是,她了时间查询大量资料,才终于有了今天的结果。 除了大量的物证人证以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 原主被廖云旭骗取财产时,虽然已经过了十八岁生日,可由于公历和农历的换算,当初登记时,身份证上的日期比她实际过生日的日子晚了一两个月。也就是说,在法律上她当时还是一个未成年! 冯父冯母虽然没料到那场意外,可也是多年前就为女儿准备好了一切。 如果他们发生点儿什么事故,留下的财产会有专门的团队打理,只有在女儿成年之后,才有自主掌控的资格。 也就是说,冯淼被骗取的同意转让资格书,根本就是无效的。 廖云旭这侵占财产的罪名,不愿意也得担下来! (本章完) 第(3/3)页